月初為了之前車禍的事, 跟對方在保險公司談理賠和解, 深深覺得~~不能做好人啊。。。。


[事發經過]

5月在母親節那天, 買好東西準備回家(難得我弟也回家了), 想說順便去洗個車好了.
就在右轉進加油站的時候, 被後面一輛雙載的機車撞上了, 下車查看才發現是一對很年輕的情侶, 女生
一直喊疼, 男生則是要我送他們去醫院, 當時也沒想說要叫警察, 拍照留現場.....直覺就是叫男生抱起女
生上我的車, 送去澄清醫院.

在路上我就問他~~怎麼騎車的, 都不看路嗎? (因為當時我在照後鏡沒看到他們, 而且車子已經轉超過2/3
進加油站, 方向盤已經迴正了) 男生是一句話都沒說. 到了醫院, 對話大致如下:

我: 理賠怎麼辦?
男生: 會賠, 但不要通知警察.
我: 不行, 為了保護雙方, 一定要通知警察和雙方家長.
男生: 可以不通知警察嗎? 我們兩個都沒有駕照, 怕被退學.....

聽到他這樣說, 更驗證了我早先的疑問~~"無照駕駛", 說實話, 我真的很生氣, 自己無照就算了, 為什麼
還要拖累別人, 今天如果出人命, 該怎麼辦? (男生也說是因為他跟女生聊天, 害她沒辦法看路, 才撞上的)

後來警察來做了筆錄, 之後雙方的家長也來了, 但男生的家長(3個人)一見面, 就把我圍著開始狂罵.....
說什麼我要他們賠好幾萬, 恐嚇取財之類的......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錯.......

我承認我當時的口氣很急, 會罵人是因為他無照, 理賠則是雙方都有錯, 應該是互賠, 只是比例不同罷了

受傷的女生的爸爸, 倒很平和, 只說一切交保險公司談, 互留了電話就離開醫院了



之後, 把車開去裕隆的維修廠, 問了維修的事, 也填了單子, 後來送車去修, 換開他們提供的代步車~~
TEANA (老實說, 車太大又重, 開的很痛苦)
修車要3~5天, 終於到星期五可以去拿車了^^(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保險支付)



6月時接到保險公司潘先生的電話, 問我理賠打算怎麼談? 我說照對方提出的收據賠, 最多加個紅包.
沒想到, 過沒幾天接到對方的電話(用X代表), 只記得一些大概:

X:  小姐~~妳這樣不對喔, 理賠那麼少, 怎麼談?
我: 怎麼說? 不是有收據都可以賠?
X:  可是現在有健保, 哪有多少錢? 我還有買中藥給她補身體, 還有交通接送費用......
我: 那你可以提供收據或大概的金額給保險公司, 只要合理都可以談啊!
X:  我打算直接去告妳過失殺人.......
(我心裡想的是, 右後葉子板要怎麼殺人@@)
我: 真要說, 雙方都有錯, 不能隨你開價吧!
X:  我小孩的錯就是無照啊, 錢也罰了, 也讓她去上道安了, 這樣就沒我們的事了. 
     (最好是如你所說, 都沒你的責任了)
.
.
.
X:  我告訴你, 現在有專門幫人"喬"理賠的公司的人有找我, 只是我是老實人, 不想找他們
     (我心理已經在想: 這算是威脅嗎?)

. . 他還一直強調: 保險公司的人說我很不講理, 最好是直接告我, 這樣比較好談, 也賠比較多....
(事實上, 潘先生並沒說過這些話).

7月初接到當初做筆錄的警察的電話, 說對方準備告我, 跟他要我的地址, 警察不能提供資料, 要我趕快
跟對方和解.



[7月11日-保險公司談和解]

跟X先生約了下午在保險公司"談判", 他一看到我就很開心, 還說: 裡面不能抽煙, 趕快在外面抽一抽.......
(不知道他在興奮什麼? 一整個胡言亂語)

之後, 他提出了一個清單:

第一/二次手術: 各20,000 (共40,000)
中藥補品: 60,000
交通費用: 55,000 (3個月份)

有你的~~一共155,000元, 而他提出的第一次的手術的所有相關收據不過5,200元.

所謂的手術是鎖骨斷掉, 手術是裝/取鋼釘, 兩次加起來有10,000就很誇張了. 交通的話, 幾乎都是他自己
接送. 而且學校6月中放暑假, 7月底才暑期輔導. 不知他要接送什麼?

潘先生看了所有的單子後, 很直接的問對方80,000 接不接受? 
X先生說不行, 說他做保險的親戚跟他說: 最少可拿15萬. 潘先生也不客氣的說, 那是錯全在開車的人才
這樣, 今天是我們吃虧在沒有現場圖, 而且小姐人又好講話, 所以才在這裡談, 不然送到調解委員會, 依
責任比例分擔, 最多不超過50%, 而且, 每個人對中藥補品的價值認知不同, 搞不好法官覺得不用6萬, 直
接刪掉也不一定, 你自己考慮一下.

(氣氛已經變的很僵了, 我也有最壞的打算了)

這時, 潘先生請我去外面談要怎麼辦, 我只說: 擺明了要錢, 10萬內可以接受, 最多我再包一個紅包.

談到後來的決定是9萬和解, 加一個5000元的紅包. 潘先生就寫了和解書給我們.

沒想到~~X先生在拿到和解書後, 突然又問了潘先生: 她以後不會又叫我們賠她車子的錢吧?  
拜託一下, 我才怕你女兒晚上睡覺作惡夢, 你隔天要告我咧!!!

最後拿紅包給他, 居然又當面數起鈔票來.......



經過這件事,我深深覺得:

1. 好人真的不能亂當, 太好說話的下場就是被ㄠ的很慘

2. 車禍一定要留現場, 不管對方痛的死去活來, 還是苦苦哀求都一樣. 畢竟那是保護自己唯一的證據


被撞的車子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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